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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感悟:老师是否悬梁自尽,真相真的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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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茂县凤仪小学夏老师体罚学生受到处罚,并于4月17日悬梁自尽的消息在网上迅速流传。而5月11日,事件翻转,茂县教育局公开辟谣,夏老师正在新单位安心工作,“夏老师悬梁自尽”一事纯属谣传。

教育新闻感悟:老师是否悬梁自尽,真相真的重要吗

一时舆论哗然。

显然,这个事件不会像前段时间雷洋事件那样真假难辨。毕竟,大家到茂县去看一看即可真相大白。但我忽然想,就这样一个引起社会舆论的事件而言,夏老师是否真的悬梁自尽,真相有那么重要吗?

夏老师错了,这个毋庸置疑。尽管有对中国孩子的忧心忡忡,有对教育惩戒权的大声呼唤,有对中国教师已成高危行业的疑虑,但这并不能掩盖夏老师在这个事件中做错了事。4月6日的体罚,直至4月9日晚上何X臀部仍然皮下淤青,4月10日仍诊断为皮下软组织损伤,力度可见一斑。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错了就要承担责任,错了就要接受惩罚,这点无可辩驳。就像杀人了就要偿命,偷窃了就要坐牢一样。但关键问题是,夏老师犯下的错,谁来惩罚?以什么为依据来惩罚?显然,茂县教育局作为夏老师的主管单位,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惩罚的责任。于是有了如下的处罚:

一是给予夏老师记过处分;二是将夏老师调离凤仪小学,到偏远乡镇小学工作;三是责令夏老师对错误行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向学生家长当面道歉,并承担何XX医疗费用;四是夏老师20xx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结论(取消当年教师绩效及年度目标考核奖励)。

工资扣了,工作调离了,处分背上了,书面检查,当面道歉,医疗费用也承担了(数额不清,如果仅是三七片肯定用不了几个钱,但从通告所说的校长已经垫付三万元,可见数量应该很客观)。从名声、到金钱、到工作变动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一个小学老师而言,这无疑算得上灭顶之灾。

那么,错误性质与处罚方案之间匹配吗?就像当年严打一样,有人偷了一口猪,竟然被枪毙了,是否有草菅人命的嫌疑?

或者换句话说,茂县教育局本是夏老师的主管部门,他们不仅做了裁判,而且“铁面无私”,痛下杀手,他们的裁判公平吗?

我想,这正是有人主动将“夏老师”悬梁自尽且谣言能够迅速传播的重要原因。

因此说,夏老师是否自杀,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情况下,夏老师应该可以“悬梁”了。

茂县教育局裁判的标准是什么?

茂县教育局在通告中给出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或许是笔者理解力不够,翻遍这个暂行规定,也很难将夏老师的行为与其条款真正对应。也就是说,这个依据稍显牵强。倒是《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有如下表述: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这里面的确提到了“体罚学生”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但有一个前提是“经教育不改的”。可是我们看看夏老师在这个事件前后表现如何呢?

4月9日晚上,何X家长发现何X臀部皮下淤青。当晚,家长与夏老师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夏老师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后向家长进行道歉。

接到情况反映后,县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县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与学校班子一起与家长协调并作出承诺:一是要求学校对何X积极医治和进行心理辅导;二是要求夏X老师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家长道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教育局对夏X老师的错误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要求夏X老师承担何X医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从“通告”内容看,夏老师不仅没有“经教育不改”,而是第一时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道歉。既然如此,后续的相关处理与《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也有了冲突。

那么,茂县教育局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结论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稳定。就是不出乱子,就是息事宁人,就是家长不再折腾,就是大家的乌纱帽戴得稳稳当当。如果不是何X家长不依不饶,大闹学校,并不断向上“反映问题”,处理结果会是如此吗?

在虚假的“平安无事”面前,公平、正义、真相都不重要!

稳定压倒一切。

这似乎是当下中国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但这个“稳定”,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分享几个笔者亲历的事,引发一点思考:

1.若干年前,我所在的名校树大招风,被某报纸记者盯上了,向学校公开索取利益未果,于是给学校泼脏水,刊登了一篇纯属捏造的“群众来信”。结果怎么样?级级领导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出事,赶紧花钱消灾。于是,我亲手把一个硕大的红包塞进了记者的书包。谁会去问真相?现在,自媒体时代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地发声,怎么办?各部门、各单位都有舆情监督员,发现不良信息,不论真伪,赶紧想办法买平安,于是,社会上多了一批专门吃这一口的不良媒体、不良记者。

2.朋友拆迁,谈好条件就签字了。结果后来才知道,旁边那间跟他情况一样的“钉子户”,最后获得的补偿远远高于他。他感到不公,多次找拆迁办无果。这下子激起了他的火儿,开始到处告状,结果很灵,“稳定压倒一切”,立马有人接待了,告诉他一切好商量。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社会活得最滋润的就是蛮不讲理的人。你成了不稳定因素,你就立刻受重视了。村子里那些告状钉子户,一到全国开会,就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候,市里、区里、乡里,层层派干部,一天二十四小时伺候着,要什么都好说。

3.一个老师朋友告诉我,最近她不用上班了。原因呢?她说县城修路,老百姓不同意。县里出了规定,凡是吃公家饭的,只要跟拆迁对象沾亲带故,一律不准上班,入户去做工作,无条件同意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不通工作,开始扣发工资。其中有一户,是她的一个远方亲戚,几乎不怎么来往,也被查出了底细,因此她也开始去“蹲点”了。大家无可奈何,无处讲理。而她们学校,因为就在拆迁区旁边,一下子走了六七个老师,学生连正常的课都没法上了。校长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这真是一个“奇葩”的时代,没有“最奇葩”,只有 “更奇葩”。大家可以辩论摔倒的老人“扶不扶”,因为讹人没有成本,但扶了就可能倾家荡产;电动车撞了汽车,汽车就活该倒霉,因为你比人家有钱,责任在谁根本不重要,不然你就归公,保证你“更倒霉”;病人死了,那就可以打砸医院,杀害医生,反正在你这死了就不行,要不你就拿钱,否则让你医院开不了张,谁管你是不是真的医疗事故?

“流氓文化”横行,“无赖文化”风起,这是不争的事实。学校也不再是净土:1月5日,江西宁都郭老师被家长彭某暴打;4月8日下午,湖南常德鼎城区段老师被家长郑某率队暴打;4月18日,山东临清市张老师被家长李某率队暴打;5月2日,河南永城年仅25岁的美女教师豆某某被家长徐某杀害……事后媒体披露的案情显示,这些老师都很冤枉。整个社会,就像一辆跑偏的车,危险随时可能来临。

为了“稳定”,可以损失公平,损失真相,损失道义,损失善恶是非,谁又在乎一个小小的夏老师是死是活呢?

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传播负能量。听到夏老师还“好好活着”,正在新岗位上“正常工作,并利用自身学科教学经验,指导所在学校教师学科教学”,真是欣慰。就要好好活着,否则,真的悬梁自尽,还得被打上“心理太脆弱”的标签,不值。

罗曼•罗兰说得好: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每个人都好好活着,每个老师都好好活着,这个世界依旧是阳光灿烂,我们的孩子依旧非常可爱。每一次地心灵震荡之后,我们不是心灰意冷,而是更加强大,无坚不摧。

祝福夏老师!

【本文作者:王福强(微信公众号:王福强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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