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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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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随笔1

作者简奥斯丁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一生四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基本上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所以她的作品大都是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却在细节反映社会背景。

傲慢与偏见随笔

在罗新斯庄园的一次宴请和饭后一桌牌章节中描写到:“柯林斯牧师被邀请为夫人凑上一桌牌,便感到不胜荣幸,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其实这不是一般的阿谀奉承问题,要知道,柯林斯教区牧师的职务是咖苔琳夫人提拔的,他视夫人为施主,当然不好意思再赢她的钱。从这个小小的细节反映出当时教会对地产的依附。

至于威廉卢卡斯爵士,既然本身已经封了爵位,何至于在牌桌上“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高贵的名字装进脑子里去”。原来他是在镇上做生意起家的,是个商人变贵人的典型,骨子里还是个商人,难怪羡慕贵族。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以喜剧性为基调的作品,运用许多机智的逗嘴和带挖苦的叙述,来嘲讽婚姻关系,乃至人的一切现实关系的物质原因。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基本上只有理性的人和愚蠢的人(骗子韦翰除外)。

书中花了大篇幅描写主角性格: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反而让人感觉个性形象生动,有画龙点睛之作用的配角,让人印象深刻。

傲慢与偏见随笔2

每个女孩年少时,大抵都喜欢过这么一个人——他站在你面前,就是心间最高贵的恋人;他转过身去,就连影子也让你觉得迷恋。即便有一天,他成了回忆,成为你心间最暖也最心痛的伤痕,你也盼着他在另一个角落过得安稳。

后来,有些人感怀过往,会感慨当年的自己太天真;也有些人咂摸一口残酒,只觉得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更有甚者,不愿提及,哪怕从旁人那里听到与其有关的事,都要捂着胸口,难过得恨不得掉下泪来。

可当你已经脱离少女时代的时候,就不要再用这样的标准来禁锢自己了。什么年龄段就该有什么样的爱情,即便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不能遗忘一个准则:别把尊严当皮球,它不应该被人踢来踢去。不要说什么为了一个人可以低到尘埃里那样的话了,你即便真的低下去,它也不见得能开出花来。

《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面对柯林斯的求婚,她毫不客气地拒绝:因为你表现得太没有绅士风度,所以无论你怎么求婚,我都不可能答应。而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也带了几分以己度人的高姿态:“我知道,这是普通女性遇到求婚时的普遍反应,你们都想故作姿态显示你们的矜持。这我明白,我也愿意成全你,所以我会再次向你求婚,请相信我的诚意。”

柯林斯先生错就错在,他根本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骄傲。她活得骄傲,她不要为了保障舒适生活而结婚,她也不要她的丈夫仅仅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她要的是爱情——对的,爱情。

所以,她的骄傲也源于此。当然,大多女孩子都想要爱情,只不过爱情种类花样繁多,有的姑娘要的是想象中的爱情,她们面对感情时表现得很自我,却也茫然。

傲慢与偏见随笔3

爱情似乎是小说永恒的话题,而《傲慢与偏见》不过是沧海一粟,聪明,美丽,独立却生在乡村普通家庭的女主伊丽莎白,英俊,富有,傲慢,高冷却独对女主倾心的男主达西,两人最终美满的生活在一起,它既没有《乱世佳人》曲折激荡的情节,也没有《基督山伯爵》高超的语言技巧,更没有令人脸红心跳的浪漫的恋爱情节和华丽的辞藻,只有玛丽苏的人设和剧情,如此普通的爱情小说,如何能从茫茫书海中脱颖而出?

而事实上,我认为它的成功,和它所处的时代是有很大关系的。与其说它是爱情小说,我认为它更像是是青年男女的结婚记,因为比起恋爱的浪漫情节,简·奥斯丁似乎更喜欢吧心思放在青年们的择偶和婚姻上。

开篇第一句“家产富裕的单身汉,准想娶个妻子,这是大家公认的必然之理”似乎点明了全书的主题。而“地方上一旦来了这么个人,邻近人家满不理会他本人的意愿,就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夫婿了”简单一句更把18世纪人们主流的婚姻观刻画得淋漓尽致。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而伊丽莎白的独立选择婚姻,不仅表明了作者反对因金钱和轻率结婚的婚姻观,更是18世纪女权的觉醒。伊丽莎白有别与玛丽苏女主傻白甜的人设,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自己内心的选择,这是作者对独立女性的赞美,而她内心对男主财富的“渴望”,更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反映。

相比曲折激荡,它更多的是平静真实,它有它的`波澜起伏却不显突兀。相比高超的语言技巧,简·奥斯丁更擅于用寥寥几笔就描绘出书中人物的性格,用自然的情节发展展现出人物心理的变化。

傲慢与偏见随笔4

今晨看到一句话,感觉挺有道理:当你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你已经走在通往正确的路上了。

我认为,生活之中从不怕人犯错,也不怕人执着,唯一怕的就是犯错而不自知,执着的在错误的路上走下去。好吧,如果顺着这个问题往下思索,那么后续问题接踵而至。实际上,没有一个正常人愿意钻到牛角尖儿里困着出不来,可是判断事情的对错诚然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儿。

有人会说,无法判断的时候就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是周围的人因为立场不同,阅历不同,甚至性别的不同,对同一件事会产生不一样的看法,所谓千人千面,各有不同,大约就是这个道理了。那么又有人会说,既然不能尽信一家之言,那就博采众家之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好吧,暂且不论各种不同信息的筛选过程多么耗神费力,单说筛选的倾向问题,因为人本性都喜欢听好话,顺耳话,那些逆耳之言大抵不会讨人喜欢,这结果就像一场没有公正裁判的比赛,除了浪费大家的时间,并没有多大意义。

傲慢与偏见随笔5

经历过许多岁月人生阅人无数之后,我现在都不大肯定人是否需要一种傲慢,怎样的傲慢才是合乎理性的。这个世界肯定是愚蠢势利的庸众多于精英,人与人之间有那么多的差异的确又是那么难于理解无法沟通,每个人都一定带着偏见行世,性格的缺陷是与生俱来并且得到生活环境的助长发展,要说服和改变他人基本上是一种痴心妄想,于是清高的聪明的人难免只好用傲慢来对付,用一句著名的电影台词来说就是:“我们不理睬他!”除此之外,讨好、迎合、卑躬屈膝与老好人态度都是下三烂人格。

只好重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我一向对英国文化怀有最大的敬意,最早教会我认识人类的傲慢性格的,就是简·奥斯汀的这本小说。

经过人生历练以及文化的分析之后,重读《傲慢与偏见》,我发现,英国式的傲慢绝对不是一种负面大于正面的坏脾气,而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独立性格。以英国人阅人之深,经过深刻研究人性之后,他们发展出英国式的傲慢精神,必有超越全世界一般道德水准的见识。且看简·奥斯汀在小说里怎样研究傲慢。

女作家简·奥斯汀(1775-1817)是一个可以和莎士比亚齐名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代表的是戏剧,简·奥斯汀代表的是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起点。他们两人共同开创了一个“冷静地观察和分析人生和世界的实践性、经验性文学传统,这是一种生动形象、真实可靠的人生哲学”,它和恩格斯所称道的“英国的政治活动、出版自由、海上霸权以及规模宏大的工业,几乎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充分发展了民族特性所固有的毅力,果敢的求实精神,还有冷静无比的理智”(同上引),共同塑造出英国人傲慢性格的本质。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傲慢与偏见》,没有哪一本作品会比它对傲慢精神的本质和种种式式写得更深刻广泛的了。传统的评论意见是:傲慢是人类的一种通病和坏性格。

这个意见未免有些粗糙、浅薄和简单化。傲慢不妨也是人类的一种优越感,既然是人性不可避免的本性之一,那么我们完全可以修养出一种高贵的傲慢——内敛式的傲慢。小说的主人公达西说:“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第十一章)一般人大抵没有很好地领会简·奥斯汀创作的深意,以为女作家在小说里对傲慢和偏见是一面倒的否定性的批判态度。

不,既是人性之一,描绘和分析一下它的复杂状态和优越的精神,才是最高层次的文学哲学。在小说里,简·奥斯汀固然写到了多种多样的傲慢,有咖苔琳·德·包尔夫人那样的恶劣贵族倚势欺人的傲慢,也有柯林斯那样的小人得志的傲慢,然而简·奥斯汀要表现的主体却是达西式的高尚的傲慢,这才是小说的精髓所在。英国式的傲慢是一种“内敛的傲慢”,它源于一种天生的优越感,是贵族精神的内涵之一。我想“傲慢”(PRIDE)一词就是英国文化的关键词之一,正是英国之所以为英国的精神底蕴。除此之外,小说里还表现了伊丽莎白作为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子所具有的自尊不屈的傲慢,虽然她的傲慢不无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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