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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四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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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假快乐、被快乐、自快乐和巨快乐。其中的巨快乐,是最高层次和最高境界的快乐。
  
  日前在北京遇到一个心理学家,她说:“每个人都需要快乐,但快乐也是有层次的。有些人的快乐,是高层次的快乐;也有些人的快乐,是低层次的快乐。要想从低层次走向高层次,就得了解快乐、研究快乐、追求快乐。”
  
  我忙问:“怎样划分快乐的层次?”她回答:“按照快乐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愉悦性,快乐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假快乐、被快乐、自快乐和巨快乐。其中的巨快乐,是最高层次和最高境界的快乐。”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到底自己的快乐,是属于低层次的快乐还是高层次的快乐?唐伯虎在一首《感怀》诗中说:“万场快乐千场醉,世上闲人地上仙。”像他这样的快乐,肯定不是真正的快乐。
  
  第一个层次的快乐是“假快乐”。“假快乐”其实就是不快乐,但在别人面前,又不得不装出一副高兴和满意的样子。一些人之所以不快乐,主要原因是怨恨社会的“不公”。他们总是想不开,为什么他能力那么差却能找到好工作?长得那么丑却能找到好伴侣?干得比我少却挣得比我多?资历比我浅却升得比我快?越这样想,越不开心。或者自我封闭,或者内心郁闷。虽然心里“非常在乎”利益得失,但嘴上却说“我不在乎”。只是自己在背地里,默默品尝着羡慕、嫉妒、愤恨和痛苦。
  
  第二个层次的快乐是“被快乐”。一看到这三个字,我就想起了赵本山。据说他创作小品的标准,就是每30秒把观众逗乐一次。我们这些人,傻乎乎地坐在电视机前,他一逗,咱就乐。而且乐得前仰后合。这种快乐,也能达到愉悦身心的效果。但只是短暂和被动的,笑过那几分钟以后,还得回到现实的生活。另一种“被快乐”,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快乐。嗜酒的人,只要谁请他喝酒,他就会快乐;自恋的人,只要谁夸他优秀,他就会快乐;爱财的人,只要谁给他好处,他就会快乐。
  
  第三个层次的快乐是“自快乐”。萧伯纳说:“牙齿痛的人,想世界上有一种人最快乐,那就是牙齿不痛的人。”而牙齿不痛的人,却往往会忘记牙齿疼痛的不快乐。生活离不开比较,但不能只是往上比,也不能只是往下比,最好是自己跟自己比。今年的自己和去年的自己,有什么两样?如果有进步、有提高、有收获,那就应该快乐。当然,还要给明年的自己制订一个奋斗的目标。人生有很多的台阶,迈上一个,就是一种快乐。所以说“自快乐”就是自己相信自己、自己开发自己的快乐。
  
  第四个层次的快乐是“巨快乐”。或者事业的成功,或者理想的实现,或者社会的认可,都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快乐”。成功的人生,必定是辉煌的人生。而辉煌的人生,必定是创造和奉献的人生。著名哲学家冯友兰,把人生分为四个境界,“自然境界”是本能的境界,“功利境界”是动机利己后果利人的境界,“道德境界”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的境界,“天地境界”是为宇宙的利益而做事的境界。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与时代同步,与天下共乐,才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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