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生人生随笔

以败兴的情人节为题目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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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吃过饭,我和LG带着儿子到正佳过三个人的“情人节”,在7楼的电游处玩得很开心。快10点要回家了,有些口渴,我提议到天河南一路的“水果捞”。

以败兴的情人节为题目的随笔

我们点了三样水果冰淇淋,旁边是“KFC”,平时儿子喜欢吃薯条,LG就去买了一包过来。儿子正吃得开心,一个服务员说:这里不能吃自带的食物,门口有提示的(说一下我的观点:部分赞同不自带食物到餐厅,理由是如果自己买了一大堆便宜货,到餐厅只点个饮料或小食什么的,那餐厅怎么做生意啊),考虑到我们点的冰淇淋都有好几十块钱,一包薯条才几块钱,我连忙解释:是我儿子喜欢吃,给小孩吃一点而已。

服务员不同意,又叫了另外一个服务员来,说不准就是不准,小孩吃也不准,要吃,加收每人10元的服务费。我一听来气了,说我就是要吃,你如果要收钱,在**上写清楚给我,我去投诉,服务员说好,没问题。

儿子吃得还是很开心。之后我们买单,可笑的是,他们按三样冰淇淋的钱打了个电脑单,打印着收费59元,然后用圆珠笔将59划掉,手改为79元。

双方在为着多出的20元服务费发生争执的过程中,我儿子吓哭了,这个坚持要收费的服务员居然说:别吓着孩子了(真是猫哭耗子不安好心),还伸手想摸我儿子以示她“良好的态度”,我大喝一声:别碰我儿子,你们敢收钱,为什么不敢把收费项目明写在收费单上,为什么只手改一下,什么也不写清楚,写出来。

服务员理亏,表示要请示经理,才可以不收20元,我说不让你乱收费,还需要谁的批准吗?最后,“水果捞”只能按59元收取了它该收的费用。

本来蛮高兴的一个“情人节”,被“水果捞”搅得很郁闷。

出来后,我3岁多的儿子突然来了一句:以后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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