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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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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XX〕27号精神和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我局认真组织今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县教育局于XX年3月5日至3月23日,分两个检查组,开展对全县99家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含伙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校领导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加工流程、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

一、学校食堂基本情况和检查概况

目前,我县共有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含伙房)99家,其中:中学24家,小学12家,幼儿园63家,还有学校内“小饭桌”46多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42家,其中:中学12家,小学2家,幼儿园28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36家,从业人员536人。XX年3月4日下午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检查工作部署会,对参加检查的所有人员进行分工和提出具体要求,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车辆43辆次,检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含伙房)99家,下发巡查整改通知书和检查监督意见书90份.(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

二、检查做法和学校食堂管理现状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核实,重点检查1、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2、食堂卫生环境、厨房“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有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3、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是否与外包食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4、索证索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落实情况,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并保存二年,5、学校食堂清洗消毒设施是否能满足学生实际需要,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6、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品安全内容。检查总体评价是:县城地区、山区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比沿海地区好,原国营农场学校食堂比地方学校食堂好,中学食堂比幼儿园食堂好。公立学校比私立学校好,在饮食方面公立学校比私立学校更营养,中学食堂比幼儿园食堂规划布局合理,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中学比幼儿园大,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中学比幼儿园齐全。检查结果分为三类,较好的学校食堂有:保显农场学校、乐东中学、思源高级中学、山荣农场学校、乐光农场学校、万冲中学、绿之南小博士幼儿园、海之南实验学校食堂、佛罗小红帽幼儿园等9家学校食堂,主要表现是: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经营,校领导重视,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分管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建立健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较好,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与外包食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食堂环境卫生整洁、三防设施较完善,索证索票管理记录较完整,从业人员有合格健康体检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较完善,食品留样规范等。一般的学校食堂有:千家中学、黄流中学、冲坡中学、县城幼儿园、千家中心学校、利国芒坡博士小学、万冲中心幼儿园、思源初级中学、民族中学、乐东县抱由中心幼儿园等10家学校食堂,主要表现有:食堂环境卫生一般整洁,三防设施基本齐全,消毒保洁设施基本完善,从业人员多数有健康体检合格证。较差的学校是:椰韵实验学校、双语实验学校、黄流新星学校、乐中农场小博士幼儿园、天天乐幼儿园、福报中心幼儿园、保国喜洋洋幼儿园、乐中博雅双语幼儿、乐东县城康乐幼儿园食堂等80间学校食堂(含伙房),主要表现有:大多数幼儿园无证经营,学校食堂是临时搭建的铁皮屋,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食品加工操作面积太小和就餐人数不相适应,食品处理区没有按功能分区,加工操作混乱,食物杂物乱放,三防设施不完善,索证索票登记管理根本不建立,没有专用的留样冰箱,没有按规定做好每餐次的食品留样,消毒保洁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大多数没有食品仓库,有仓库的货物乱放地上,没有食品货架,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下发巡查整改书和监督意见书共90份,责令其不合格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以达到食品安全操作要求。检查发现九所中学、冲坡中学等学校内存在老师家属经营“小饭桌”情况,食品安全隐患很大,学校“小饭桌”最少就餐的学生有20人,最多的有45人。

三、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学校领导逐步重视食堂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形逐步重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中学学校都明确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食堂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学校是千家中学何德富校长,深入学校食堂检查,平时和学生同在学校食堂就餐,监督食堂操作人员按照食品安全加工操作,同时按照我局下达的监督意见书整改学校食堂部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流程布局,达到符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

(二)食堂管理业务加强,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健全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食品卫生安全化,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局领导亲临对不符合加工经营的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指导,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集中培训,去年12月23日至26日对全县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2人集中培训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知识,并取得我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按国家局、省局要求做到食品安全员持证上岗,确保学生每餐饮食安全,同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约谈校长制度和违法行为及时纠错等柔性执法方式,对无证经营的违法学校食堂进行许可前期检查指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达到许可要求,切实提升监管工作和服务工作水平。

(三)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监管措施基本到位。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检查指导贯穿始终,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如对乐东万冲振华双语学校食堂使用过期大米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236元,没收过期大米41包。

(四)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查自纠成效较明显。学校食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要求,从落实预防食品中毒制度、食品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原副料采购与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度高重视,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留样的作用,规范食品样品留样操作规范,制定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堂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加工经营操作区域面积小。

此次检查的99所学校食堂中有67所学校食堂的加工经营面积不足,情况最严重的是乐东康乐幼儿园、乐东江北幼儿园食堂、椰韵实验学校、乐中小博士幼儿园、乐东尖峰小天才幼儿园、乐东山荣幼儿园等,有的是临时搭建的铁皮屋,四壁透风,功能区域面积严重不足,特别是乐东康乐幼儿园利用房屋阳台作为厨房,仅有10平米的阳台厨房承担160人的用餐,食品操作没有功能分区,乐东江北幼儿园食堂仅有60平方米的厨房承担336人的用餐,食品操作没有功能分区,杂物乱放,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差,设施设备简陋,食品加工区内的火炉灶未设置为隔墙烧火的外扒式灶台,极易造成粉尘污染食品,同时学校食堂设在离学校300多米外的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旁,食品加工区与就餐地点相隔太远,造成在运输熟食品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食品被污染的安全风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江北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省联合检查组督查发现江北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我局和县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指定专人跟踪了解,经现场再次检查,该学校食堂在没有建设新的食堂情况下对原有的食堂进行整改:完善厨房的三防设施;增加两部保证熟食品的密闭运餐车;增加洗鱼、肉、菜的盆并分开使用;增加刀具并分开使用;合理错开食品粗加工时间和烹饪时间不重叠等,下一步要求该幼儿园在没有处理好搬迁的情况下,在原有的食堂旁边增加食品粗加工区的建设并且达到合理布局。希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最大的努力安排好土地,规划建设好该幼儿园的学校食堂,解决好336名师生的饮食安全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幼儿园存在以下问题1.食堂是铁皮临时建设的操作间,周围内外部卫生条件差,杂物乱放。2.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到位。3.厨房“三防”设施不完善,不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入侵防护措施。4. 没有专用留样冰箱设备、没有达到每餐按规定要求做好留样,没有做好留样台账登记工作。5.没有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台账登记。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过期。7.部分学校食堂没有制度牌、制度牌没有上墙公示。8.垃圾桶没有盖,砧板生熟不分,没有明显标识。9.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太小,没有食品功能分区、不能满足食品加工安全要求。全县学校“小饭桌”有46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没有清洗消毒保洁设备。2.周围环境卫生很差。3.没有仓库储存食物,食物没有分类存放,保洁条件很差。4.没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没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6.没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7.没有按规定留样,没有留样设备。8.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合格证。9.学校领导监督检查不到位等情况。

(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负责人食品安全业务知识有待提高。

通过此次检查,多数学校食堂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但有部分学校食堂(特别是私立幼儿园)没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没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熟悉、业务知识缺乏、不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加工食品。

(三)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未有效落实。

一是食品采购、加工和储存不规范,库房食品未按要求隔墙、离地、分类存放。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此次检查的99家学校食堂中有96家索证索票不完善,且主要为蔬菜和肉类食品的索证索票不全。二是食品留样操作不规范。有64家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主要为留样量和留样时间不规范,留样记录不健全。三是没有食品加工功能区,设施设备陈旧,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学校食堂把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混在一起,未能独立分开;此次检查中有72家食堂不仓库或仓库设置不合理,食品和非食品摆放混乱无标识、无通风设施,“三防”(防鼠、防虫、防蝇)设备设施不全,消毒柜、冰箱陈旧老化或运转不正常;有25家学校食堂的消毒设备不完善或出于闲置状态。四是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或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

(四)学校食堂持证率较低。

我县学校食堂目前持证率低,主要是我县的私人幼儿园比较多,幼儿园的经营场地面积比较小,多数是铁皮临时建筑物,没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加工处理功能区,设备设施不完善,建筑物没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法建筑物证明,按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从XX年11月27日颁发的《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文体、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核发有关证照时,对无法提供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合法证明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第十九条公安、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文体、房管、消防等负有协助查处违法建筑职责的部门不履行协助查处职责或者协助查处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部分学校食堂无法提供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合法证明,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故我县的学校食堂持证率低。

五、几点建议

通过此次学校食堂的检查,我们感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还有很多问题,有主观、客观因素和机制体制上的原因,因此,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心身健康,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把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学校食堂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食堂建设,尽力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用地和资金等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督促学校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学校食堂要明确自身主体职责,主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把学校食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改造资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要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做到持证经营,并利用暑假等时间,对食堂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加强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强化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到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大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食品安全抽检频次,把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及特定时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督促学校切实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查处,特别是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对学校食堂人员培训。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要进行二次集体培训,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利用放假期间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梳理分析,针对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学校领导定期做好整改,及时化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五、齐抓共管,科学规划布局学校食堂。为了使学校食堂建设合理规范,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学校食堂前要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并将图纸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做到合理的食品加工布局流程,以防食品交叉污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六、密切配合,加强合作。为了提高我县学校食堂的餐饮持证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学校(幼儿园)时,如有学生在校就餐,要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当做审批办学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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