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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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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1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人公蟋蟀叫柴斯特;老鼠叫塔克;猫叫亨利。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通用13篇)

这本书是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它被人带到了纽约,在纽约它认不得回家的路,遇到了报摊小男孩玛利欧,成了他的宠物。然后又遇到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三个小伙伴在一起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冒险故事。

小主人玛利欧买了一个非常精致笼子放在报摊窗边,让大家都能看见,然后把柴斯特放进去,还把笼门开着,晚上,塔克把一些钱放进去当枕头和被子,柴斯特还睡它的火柴盒(火柴盒是柴斯特第一次住的地方)晚上柴斯特梦游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给吃了一半。

结果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立马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砸向老鼠塔克,砸到了塔克一只后腿,看到了那张只剩一半的两块钱,玛利欧的妈妈气不打一出来,然后她命令玛利欧把柴斯特给关起来,并不能放出来,除非柴斯特把两块钱还清!老鼠亨利把它的一些积蓄想办法都给了玛利欧的妈妈,买了柴斯特出“狱”。

三位小伙伴在报纸间开了一场派对,亨利带了许多吃的。他们三个开着开着就忘乎所以了,塔克碰到了火柴盒点燃了报纸,幸亏柴斯特聪明机智,用闹钟的铃声引来别人关注,扑灭了一场火灾,不然的话,整个报摊都会烧着,它们也会被烧死。从那时以后柴斯特变成了妈妈眼中的不祥之物……

在塔克和亨利帮助下,柴斯特发挥了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的报摊一举成名 ,报纸卖得飞快,妈妈又把柴斯特给留下来了,并把它放在报摊窗前让更多人来买报纸,柴斯特又成了玛利欧家的幸福之星……

柴斯特是个充满乡愁的蟋蟀,在外时间久了,他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最后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有冒险的精神,但玩耍只是一时的快乐,家是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小伙伴们,冒险过后记得回家哦!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2

一只乡下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未来的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竞鸿运当头、福星高照,竞一天内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等等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闭眼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就连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倍数突增。它就是柴斯特!一只外表看上去极为普通的蟋蟀。因贪吃,而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纽约,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后来,它名声日响, 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使白利尼家的报摊一小下火了起来!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这就是柴斯特的故事传奇。

作者 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他的第一本书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出名与自由,这是此书的精髓。在小柴斯特在纽约成名后,并没有快乐,所以,为了自由而放弃了出名。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八点和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如此累的出名,还不如回乡下。

这就是我的感受,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来看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3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 读到“第十二章”时 ,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

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 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4

抓住机遇,可能会改变人的以上,而机遇更是留给一些一些有准备的人。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一个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直蟋蟀来说,也是这样。直至蟋蟀叫柴斯特。柴斯特唱歌非常好听,可惜没有人认识他,没人喜欢他。一次偶然的机会,柴斯特被玛利欧听到了他如歌的鸣声。

因为这次机会,他结实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三位好朋友在晚宴上忘乎所以,使得他又有一次机会--把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并以此取得了玛利欧母亲的谅解,于是,他成了纽约的名人。全纽约都在倾听他天籁般的歌声。柴斯特抓住机遇,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也改变了自己身边的人。他取得了成功。比尔盖茨也如此。他在第一台电脑问世后,从哈佛大学退学,到计算机浪潮之中,因为这是百年一遇的机会,最后,他成功了,创建了微软,成了计算机世界的佼佼者。

“机不再失,失不再来”,著名诗人张九龄也这么认为。还记得那个“毛遂”吗?他在紧急关头,自荐解难,才有了毛遂自荐这个成语。

在我的学习中,机遇其实一直存在着,那次班干部的选举也是一次机遇。我平时胆子也很小,也不表现自己,可我成绩不错,学习也很努力。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遇啊,于是我鼓足勇气,走上讲台,后来我成了小队长。我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会有更多机遇等着我去观察,《时代广场的蟋蟀》柴斯特,将激励我去抓住机会,取得成功。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5

你们见到过会演奏音乐的蟋蟀吗?听过这位黑色的小“奥尔普斯”用双翅拉出的天籁之音吗?在渊远流长、闪闪发光的故事长河中,我这个狂热的淘书客又淘到了一大块“金子”,那便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优秀的书籍。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外表平平,却并不平凡的乡下蟋蟀—柴斯特。它由于贪吃,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最为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结识了聪明绝顶的塔克老鼠和忠诚好心的亨利猫,以及对它万般宠爱的小主人玛利欧。偶然间,吉星高照的它凭借着自己举世无双的音乐才能,成为了时代广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现在,你们是否有些羡慕,甚至是嫉妒它了呢?的确,本来柴斯特只不过是一只默默无闻的“乡巴佬蟋蟀”,可一夜之间,它便一下子就出人头地,大红大紫,所有人都成为了它的“铁杆粉丝”。可当它正处于事业的巅峰时,却又悄然无声地选择回乡隐退。这看起来似乎不可理喻,但仔细一想,也是合情合理。因为柴斯特真正想要的既不是“名”,也不是“利”,而是那一份质朴的“自由”。柴斯特虽然出了名,可却成天禁锢在笼子里,演奏时还总被成千上万双眼睛盯着。不管它的心情好坏与否,总是要在早上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机械地拉动自己的翅膀,强迫自己去演出。若是在它的老家—康涅狄格州,它就不必这么累了。每当心情好的时候,它就会快乐地拉上一小段连莫扎特都要相形见拙的优美旋律,而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演奏便更加富有诗意,任何人听了都会为之倾倒。这就是它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名利也许很重要,但在自由面前根本就一文不值。我们不应该为了名利而失去自我,而是应该去追寻快乐,找回那难能可贵的自由。

时下电视里正热播的“超女”和“快男”比赛里,许许多多的青年音乐布衣们,都在竭尽所能地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以便能在比赛中夺取最后的桂冠,成为最为光彩夺目的“天鹅”与“王子”。但比赛中不时也会爆出一些退赛和弃权的消息,而之前也爆出过“超女”和“快男”--与签约公司解约的报道。我虽然并不知道产生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但也可以把这些简单地归结于“名利”与“自由”的碰撞。因为“名利”与“自由”在生活中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柴斯特,愿你一路走好。我们也一定会像你一样,不随波逐流地去追求“名利”,而是更注重那份快乐和“自由”。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6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7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8

假期里,我阅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籍,它是一本语言生动、富有哲理的好书,使我受益很多。

《上下五千年》从华夏始祖盘古开天地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它向我们介绍了我国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了解这些,既有助于培养起我们的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也有助于我们祖国文化的代代传承。

这本名著中的故事精彩无比,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什么“尧舜禅位”、“鸿门宴”、“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代女皇武则天”,我都百看不厌。

读完《上下五千年》,我心中感慨万千。古老的中华民族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它有着多少珍贵的历史文物,有着多少重大的历史事件啊!中华儿女的睿智、勇敢、坚强…… ……在这块古老而又神秘的土地上发扬光大。

一代代明君为国为民,使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中国在他们手里日益壮大;而当昏君继位的时候,就是农民起义的时候,一代又一代人们为此付出了生命,却只希望能换来美好的生活,这样就值了。但是战争还在继续,一个又一个的家庭最终还是妻离子散。一年又一年,时间在慢慢流逝,腐败无能的清王朝,更是给我们致命一击!原先繁荣富强的时代过去了,面临的是国破家亡的危机。红军的诞生,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家园没落,可人们的斗志高昂;科技落后,可人们的决心坚定!就这样,这头沉睡的雄狮终于发出了怒吼!一次次的成功战斗,中华儿女靠的不是先进的武器,而是誓死卫国的精神啊!战争胜利了,可成功的果实是多么的苦涩啊!它可是用成千上万中华儿女的血肉之躯换来的呀!

多少年屈辱的历史,让我们的中华儿女丢尽了脸面,可他们并没有丧失信心,而是满怀希望地迎接现实,因为他们相信,强大的中国迟早有一天会重新站在巅峰,勇敢地面对挑战。正是这份信念,让他们一直坚持了下去。

《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好书,它热情地讴歌了历代千秋的英雄豪杰,仁人志士,也热情的颂扬了震惊世界的伟大发明和丰功伟绩,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给人启迪……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9

我翻开书册,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浪潮滚滚而来。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凝聚;民族的精神,在这里显现。

我阅读,我与历史人物共席对话。我阅读,我和时代风云同声呼唤。我思,我问:是谁推动着历史的车轮?

那些威名远扬的英雄豪杰,因为他们演示着人民的壮举,所以他们才在历史的画卷上书写浓重的一笔;那些流芳百世的志士仁人,因为他们呼喊着人民的心声,所以他们才在历史的柱石上镌刻下深沉的印记。

巍峨壮观的万里长城,神奇莫测的秦始皇地下宫殿,建在世界屋脊上的布达拉宫,奇伟瑰丽的敦煌莫高窟,“万园之园”圆明园的绝世风采,是那些朴实的百姓,用心血熔炼成的;是那些劳动人民们,用汗水和鲜血堆砌而成的。

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中华民族向来以勤劳、勇敢、智慧著称于世。我们的祖先们,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我们民族的优秀代表——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科学家、艺术家,不少民族英雄、起义领袖,都以他们的业绩和成就,为民族的历史画卷增添了光彩。读这本书,就好像漫步在中国历史的长廊中,重温中国这五千年来的历史,的确使我们每个炎黄子孙感到自豪。这些伟大的历史人物身上所散发出来各种不同的人格魅力,也是我们应该用心去体会,用思想去领悟,用实际行动去学习、实践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天,亿万中国人民,正以新的风貌跨入了新的世纪。全国人民豪情满怀、信心百倍,在实现强国富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大踏步地奔向全面小康的伟大目标。这就是历史前进的方向,这就是当今历史发展的动力。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10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11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12

《史记》记载了3000年的历史,而《上下五千年》却记载了5000年的历史,《史记》里的历史《上下五千年》里几乎都有,《三国演义》里的故事都有记载。

《上下五千年》里的故事很多,我比较欣赏《七擒孟获》这个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南方的孟获常带军侵犯蜀国的边境,诸葛亮为了有一个安定的后方,就去讨伐孟获。第一次,诸葛亮捉住了孟获,但把他放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六次也是如此,第七次,孟获又当了俘虏,诸葛亮传令设宴款待孟获等人,自己却不去见他。蜀兵告诉孟获,丞相不好意思见他了,下令放了他来日再战。孟获痛哭流涕,发誓投降蜀国,誓死不反。

我不仅敬佩诸葛亮,也很敬佩孟获。诸葛亮是大家都很佩服的,他简直就是一个神人,能够呼风唤雨,敌人的计策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谁都想拥有和他一样的神力。孟获虽然是一员小将,但是他和关羽一样视死如归,面对强大的敌人也毫不畏惧。如果说,诸葛亮七擒七放的不是孟获,而是我们现代人,可能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1。 吓得屁滚尿流,在第一次被擒时就投降2。 比较镇定,但还是早早地投降了。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早早地投降了。但是孟获呢?他不服气,非常不服气,要求再战,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再战再战。直到第七次,他很感动,因为诸葛亮每次抓住了他,都酒肉款待,之后再放他走。不仅仅是他很感动,连蛮兵们都很感动呢!第七次的时候,他知道诸葛亮退避他不见他是因为不好意思见的时候,就更感动了,他痛哭流涕,永远投降蜀国。

我不仅钦佩孟获这个人,更钦佩他的精神,他的那种视死如归、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要学习他的那种勇敢、不畏惧,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畏惧,要勇敢地面对“拦路虎”,直至将它们消灭,做一个现代生活中的孟获。

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篇13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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