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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感谢那道光,我学会了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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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抽中了偶像的见面会入场券,在社交圈敲锣打鼓昭告天下时间金钱都腾好了后,突然把券转给了另一个姑娘。她说:“我喜欢偶像可能很畸形,我不想以崇拜者的姿态打个照面就跑,我就想等到有一天,认识他,要么和他做朋友,要么和他有工作关系,我是不是疯了?”
  
  当然不是。这再正常不过了。我第一次见到爱了十几年的明星,是在金马奖的红地毯上。我在粉丝团的前排,被冲天的声浪和人流挤得跌跌撞撞喘不过气,他终于在红地毯的首端出现,从我眼前走过,离我不足一米。同行的人激动得直戳我,你傻了吗?为什么不说话啊?你不是喜欢了他十几年吗?为什么不伸出手去拉他呢?
  
  才发现啊,原来触碰拥抱合影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后来你和你的偶像怎么样了?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回复:“五年前,我在看一个采访他的節目;五年后,我在采访他。”还有朋友说:“前几年我和三个好朋友在周杰伦的电影发布会上遇到,我们各自为周杰伦代言的不同品牌工作。”四年过去了,我不清楚自己走到了哪个位子,但我就是知道,下一次见面,我会从人群中走出来,站在他面前。
  
  我一个工作伙伴兼朋友过生日。我在微信上跟她说祝福,我说,你知道吗?其实你还在贴吧写文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了,从××××那篇文开始,喜欢你快十年了。她很惊讶,说,怎么会?我们认识这么久,你从来没提过这件事情。
  
  该怎么提起呢,十年前我还是个高一女生,逛贴吧看到她写的东西,喜欢得不行,于是在周末回家时,偷偷溜到网吧,把她写过的文字全部贴到Word文档里,整理好,去打印。
  
  小城市打印好贵的,一张纸要一块。高中生哪有什么钱?于是为了省打印费,一行行把文字复制下来,节衣缩食老眼昏花的几周之后,我从打印店里出来,抱着几个文件夹,里面是无数铺天盖地密不透风黑压压的纸。她说喜欢什么作家,我把那些作家的所有书都买来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这么有趣,这么博学,这么温柔,又能振奋人心。我会像她一样厉害吗?
  
  嗯,我想像她一样厉害。
  
  四年后,我在大学开始写东西,又过了两年,我发现她的微博关注了我。她毕业之后只是偶尔才写东西,正职是公关,我成了傻乎乎的自媒体狗,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然后又是两年,她找到我说,一起工作吧。那一刻我从未预想,来临之时依然觉得顺理成章。我在屏幕前打出“好啊”,时光定了一下,像滴漏里将滴未滴的一颗水珠,在注视下慢慢放大。
  
  为什么从未和你提起?为什么没有索求没有追问,为什么没有兴奋得大呼小叫左右颠倒?
  
  因为你对我来说,不是触摸不到的梦境,而是我理想人生的一个投影。偶像是什么呢?根本就不是国民老公大众情人天皇巨星宅男女神。偶像存在于我要去的地方,是我要并肩的那个对象,是我梦想生命的剧透,是可以拉着我去远方的人。
  
  “我希望他也喜欢我,欣赏我,敬佩我,喜欢我的长相,欣赏我的才华,敬佩我的能力。”
  
  没问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赚钱打扮,苦练武艺,进入他的圈子,走到他的面前,然后用你的长相,用你的才华,用你的能力,用你一切的优秀之处,让他看见你,然后对他说:你看见了吗?现在的我有多好,当初的我,你就有多喜欢你。

为了感谢那道光,我学会了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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