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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叫杰克·伦敦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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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文坛,曾经有一匹叫杰克·伦敦的狼,孤独的狼。
  
  他是狼,即便饥寒交迫,也不会像狗一样,叼过扔来的骨头,趴在墙角边啃边晒太阳。
  
  狼喜欢群居,可是他找不到同伴,只好一个人,坚守狼的秉性。
  
  他被看作傲慢,癫狂,可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内心,积聚着怎样的风暴。有人评价他是火一样的性格——“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
  
  有必要赘述一下他那凌乱不堪的苦难经历。他的童年是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的,10岁就外出打零工谋生,14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10小时,拿到一元钱。没干多久,他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船,加入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在偷袭中被抓获,罚做苦工。后来他当水手去远东。航海归来,18岁的他参加了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又继续过着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经常进出的地方。即使漂泊无定,书也总是他的伴侣。他20岁时,考进了加州大学,次年他因贫困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但又身染重病回家。
  
  种种悲催的经历使他备受折磨,而这恰恰是狼的本性之一:隐忍,懂得在困境中卧薪尝胆。
  
  再穷困的生命里也会闪耀爱情的光芒。他与温柔的玛贝尔相爱,约定在进入20世纪的庄严时刻订婚。在新世纪的钟声敲响以前,他骑了40里地的自行车,热情地敲开玛贝尔的大门,万万想不到迎接他的竟然是无情的毁约!怎么办?就此沉沦吗?那样,他就不配被称为一匹狼了。
  
  “我要与新世纪一起出发!”他大声喊着,毫不犹豫地调转车把,飞也似的回到书房埋头读起书来。他抓紧一切时间读完了他所找到的人类学的著作后,立即潜心于《狼的儿子》的写作。仅仅两个月的时间,一部以清新风格取胜的名著,轰动了美国文坛。
  
  他对狼有特殊的好感,特别喜欢描写狼。他的名著《野性的呼唤》是一篇描绘狗变成狼的小说,而《白牙》写的则是狼变成狗的故事。他笔下的狼是顽强、英勇无畏、坚韧不拔、永远进击的“超人”形象。写小说赚了大钱之后,他建造了一所美国当时最华美、最新颖的建筑,正式命名为“狼舍”,更是以“狼”自居了。
  
  他是严歌苓童年时最喜欢的一个作家,之所以喜欢,严歌苓后来说,是因为他对于狼有着极其公正的见解。
  
  生命的后半程,他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马丁·伊登》,那是他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的奋斗成了名,但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空虚。那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这位曾经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发财,而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结果用自杀结束了一生。如他所说:“当生活变得痛苦又让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
  
  死亡的阴影与生命的曙光,一个在左,一个在右。狼行中间,不偏不倚,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平稳度过一个个危机四伏的暗夜。那就是杰克·伦敦的境遇,肃杀的四周,到处隐匿着嘲弄、谣言、欲望和陷阱。狼的眼睛,是绿色的闪电,却依然躲不过隐藏过深的陷阱。狼的皮毛,常常都是竖立着,如临大敌的模样。这世界,需要戒备的太多。
  
  他厌倦了约定俗成的规则,厌倦了欺骗、虚伪和冷酷,毅然走向月亮升起的地方。一匹孤独的狼,再也闻不到明天的花香。
  
  他如流星般谢幕,永不谢幕的是他那些璀璨至极的小说。那些璀璨是他用大半生的凌乱换来的,这是一个很少有人去做的交易,但他做了,并且狠狠赚了一笔——文化史上断不可缺少他这一页。他乐于和命运做这样的交易,即便最后连性命一并搭了进去也在所不惜。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愿做一颗华丽的流星,愿我的每一颗粒都呈现那动人的光辉,而不做那永远不灭却沉睡着的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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