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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简简单单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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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的男孩子转学到另一个城市,我用攒下的零花钱买了两大本信纸,有印花,还带点淡淡的香味。夜深人静,我坐在旧旧的台灯下,黄黄的灯光,若有所思的一笔一画,写生活中的琐事,写不经意的问候,写下青春的诗句。总之,每写一封长长的信都让我满足,认真地折好,装信封,也是在那时候,我学会了好多种信纸的折法。
  
  每天上学,一进校门路过传达室,都要进去仔细地翻检那一堆信,整个过程中都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若是翻到写给自己的信,光是摸着厚厚的信封就开心得要命,之后的一整天都像飞在云端,总是反反复复地看,不愿意放过每一个标点符号。等到看完以后,才敢松下一口气来,却又笼罩进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里。就好似一本喜欢的书,终于读完了,并不觉得满足,只是无限失落。
  
  那时候的喜欢,简简单单。偶尔,他会随信附一些小玩意,我便觉得幸福。
  
  我认识一个姑娘,从小就扎在男生堆里,豪爽仗义自不必说,还喜欢跟人打嘴仗,尖酸刻薄得要命。从一开始,我就想离她远点,可是因缘际会,她现在就坐在我家客厅吃苹果,还霸占我的艾派德。如果10年前就有女汉子这个词,那么用在她身上再贴切不过。
  
  我一度认为像她这种粗枝大叶的姑娘除了牙尖嘴利,永远不懂得伤怀。直到某天,从她借给我的旧书里掉出来一枚用银杏叶做的书签,纯手工,透明胶带做的塑封,还封进去一小条白纸,上书:中考成功。好土的祝福!
  
  我拿着证物冲到她面前,想好好“羞辱”她一番,哪个不开眼的竟然看上她!我话还没出口,她一把抢过东西,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低头的瞬间TempleRun2里的肌肉男已跳下悬崖。
  
  然后,我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中考前夕,姑娘偷偷爬树摘了邻居家的银杏叶,周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用滚水煮过,拿两块玻璃压平放到太阳底下彻底晒干,然后再用透明胶带塑封,这样的话叶子就不会因为干透而破碎。她费尽心思,当年手腕处被烫伤的疤还在,最后做成功的只有两片叶子,挑出来那片比较好的一直静静地躺在她书包的夹层里,甚至简单包装了一下。可是,一直到考前最后一天,她也没好意思把礼物送出去,甚至没跟他好好告别。
  
  那时候,在不在一起一点也不重要,反倒是认认真真喜欢这件事情本身比较重要。
  
  小时候,老师们都喜欢她,学习好而且从不生事。不过,她一点也不快乐,大家都不愿意跟她玩,因为她从小四肢平衡能力就很差,一起做游戏只会拖小伙伴们后腿。她渴望坐在最后一排,而不是整天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准备随时站起来给出一个让老师欣慰的答案。
  
  六年级的某次数学测验后,班主任(数学老师)要求按(数学)成绩排座位,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她的座位是进门第一张桌子靠走廊这边,他的座位在里面靠墙,他第一,她第二。
  
  他长得白白净净,却十分的邋遢。不管跟谁同桌,她都不会先开口说话,而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起来一下,我要出去。”他们的桌子上没有三八线,但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守在自己这一边。他那一边永远狼藉一片,课本散在各处,而且基本上都卷了边,铁皮铅笔盒总是敞开着,作业本封面上有蓝色墨水晕开的污迹。她的书永远摞得整整齐齐,每一本都包了书皮,作业本平平展展,字迹工整地写好班级姓名。
  
  有人在的时候,他俩从不说话。不知道从哪一节自习课开始,两个人开始写纸条。她偶尔也愿意借书给他看,虽然担心过还回来的时候面目全非。老师提问到走神的她,他便默默写好答案偷偷给她。她开始知道男生们每天都比赛记水浒108位好汉的诨号,他发现她竟然会喜欢看《青少年文汇》之类的课外书。
  
  后来,她每天放学都走得很晚,没人的时候,她慢慢地清理掉他桌兜里的废纸,扫干净那些乱七八糟的渣渣,把所有的课本按大小垒整齐,抚平作业本卷起来的角儿,最后擦干净整张桌子才回家。这件事,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这是她自己的秘密,想一想都会觉得脸红。
  
  原来喜欢的心情就是愿意为他做一些简单而琐碎的事情,他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

那时,简简单单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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