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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钱财杀死的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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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洵是明神宗的第三个儿子,因为生母是皇帝宠爱的郑贵妃,所以神宗爱屋及乌,对这个儿子特别偏爱,恨不得把天下所有的好东西都一股脑地捧到宝贝儿子面前。
  
  神宗本来想废长立幼,把自己的皇位也给第三子,但太后和大臣都不同意,双方进行了长达15年的拉锯战,最终,神宗败下阵来。为了补偿朱常洵,皇上封他为福王,封地也在富饶的洛阳,给福王建府邸耗资28万两银子,是其他王爷的10倍,结婚的费用更是高达30万金。皇上还觉得不够,又派太监征收“矿税”,搜刮了老百姓亿万钱财,皆拉入福王府。
  
  福王离开皇宫,前往封地居住时,其母郑贵妃生怕儿子吃苦受罪,又帮儿子争取了不少利益:将扬州到安徽,沿江各种杂税拨归福府;四川盐井的一部分收益划归福府;将山东、湖广的良田凑足两万顷给福府;一些官员被没收的财产,划给福府……
  
  但他还是不满足,为了充盈自己的小金库,对百姓横征暴敛,收受贿赂,千方百计搜刮钱财。
  
  福王坐拥亿万家产,生活过得极度奢华,体重一个劲儿地往上蹿,一直长到360多斤,圆滚滚的像只超大号的皮球。
  
  福王超级有钱,也超级抠门。有几个灾年,接连干旱,又闹蝗灾,百姓实在没吃没喝,发展到易子而食的地步,彼此交换儿子吃,可见有多凄惨。大家盼着福王拿些钱粮出来赈灾呢,人家却根本不闻不问,好像压根不知道世上有灾年,而且,百姓的各种赋税一分也不能少交。
  
  哪里压迫严重,哪里就有反抗,李自成率领一群没饭吃的农民起兵造反,声势浩大,聚者日众。朝廷赶紧派兵镇压。
  
  但是,国家的钱财都被皇亲国戚贪了去,军饷迟迟不发,饿着肚子给贪官卖命,谁甘心?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到福王府,劝福王拿出一些钱财来当军饷,这不但对国家有利,对他自己也有利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算为了自己打算,也该让将士吃饱饭啊。
  
  好说歹说,福王就是不为所动,反正,给他钱可以,让他往外拿钱,门儿都没有!
  
  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大军攻到洛阳,守城士兵个个怒言:“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于是开城投降,洛阳沦陷。
  
  福王一看敌兵破了城,吓得赶紧带着家眷躲到郊外僻静的寺庙里,他儿子跳墙逃跑,但他身体太胖,别说跳墙,走路都困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自成的兵追到寺庙里,将他五花大绑。
  
  见到李自成,昔日尊贵无比的福王磕头如捣蒜,哭着乞求饶命。看着肥头大耳的福王,李自成灵机一动,命人将他剥光洗净,又宰了几只鹿,一起放在大锅里煮,名曰“福禄宴”,将士们同食,沾沾“福”气。
  
  娇生惯养的福王,被剃光毛发,拔掉指甲,汤水灌肠后,放在大锅里慢慢煮熟,其惨状可想而知,而他的那些家产,全都归了李自成,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成为李自成此后几年军费的来源。
  
  与其说,福王是被李自成煮死的,不如说,是钱财一点点蚕食了他的志向,蒙蔽了他的心智,毁坏了他的健康,最终夺去了他的生命
  
  钱财是把双刃剑,懂得聚敛,更要懂得如何疏散,会赚钱,更要学会花钱,否则,只进不出,一味守着它,它必将成为埋藏自己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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