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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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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那豪放的生理卫生课老师是一个50岁的老太太,她强权而且武断,叫我们“猴儿们”,她不相信我们这帮活蹦乱跳的猴子也会有害羞的一天。当她未经公众投票就把“男女生殖系统”这节私密小课上成了全体学生共听的大课时,“猴儿们”个个垂头低眼、面红耳赤、窘不堪言。
  
  身为女孩的我们对老太太的行为感到愤怒。当老太太开始讲解“男性生理”的时候,教室终于震动了,一个短发女生站了起来,她说:“报告老师,我要提问!”
  
  老太太很高兴有人捧场,饶有兴味地说:“请讲。”
  
  “我觉得这种课应该男生女生分开上吧!不过既然您沒想分开!那我自己走好了!”说完,她绕过讲台就走了。她的背影真是潇洒极了,就连她因午睡而压扁又上翘的头发也显得那么带劲儿,像一只振翅欲飞的乌鸦的翅膀。
  
  一屋子惊愕的人看着“生理老太”,她的脸涨紫了,高叫道:“都什么年代啦!竟然有人比我这个老太太还封建!”
  
  我想这并不是封建不封建的问题,而是……应该是人权问题。老太太不妨去假设一下,如果她15岁时忽然有人拉住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她大讲男性生理,不知道她能否开心聆听、虚心接受、乐此不疲。我心里倒是无比佩服那个勇敢的女生,但我很怂,不敢冒着被记过的风险跟她一起走掉,只能忍着听完那堂课。事后,勇敢的女生果然被班主任揪回教室训了一通,罪名大致是:你不想听课可以把耳朵塞上,干吗要跑呢?
  
  “我沒跑。”她说,“我是走的!”
  
  全班同学都笑了,班主任也笑了,大概他也受不了“生理老太”。
  
  二
  
  这个女生就是后来我的死党冬美。上体育课跑3000米的时候,她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我问别人:“冬美干吗不跑?”有的女生就意味深长地笑一笑,有人傻乎乎地赞同:“是啊,她不跑,她偷懒!”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我们大汗淋漓地拼命跑,她站在操场中央像沒事儿人一样,凭什么?于是我也掉队跟她站在一起,冬美看了我一眼:“咦?你干吗?”
  
  “不干嘛,就许你偷懒不许我歇会儿啊!”
  
  她忽然笑了,那种笑我可是第一次见识,那种笑充满了早熟的性感、稚气的超然,以及与她15岁的年龄不相称的优雅。
  
  在那以后不久,不用冬美告诉我,我也知道她为什么要笑我了。因为,我也要在体育课跑步时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看着同学们像野马一样从身边呼啸而过。我心照不宣地看冬美一眼,她便又用那种招牌式的笑回应我,好像在说:“沒事的,她们人人都有咱俩这一天!”
  
  那一刻,真的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啊!
  
  后来,上体育课时有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站在操场中央,那年我们大都到了15岁,能够自如地面对女孩的生理问题了。冬美说,她每次去超市最喜欢的就是在卫生用品区流连,挑选最喜欢的一种。她说:“选啊挑啊,总幻想自己是广告里的女孩,好开心的!”
  
  其实我也是。
  
  三
  
  初中毕业以后,我上了重点高中,冬美则上了护士学校。虽在同一个城市,见面却不容易。我的学业太紧,她则不断地被男生追求,约会从早上排到晚上,忙得不可开交。
  
  有一天,在公交车里忽然看到别人手上的报纸,副刊版面上有这样一行字:“认识一个人,需要机缘;看清一个人,需要智慧;了解一个人,需要包容。”
  
  感触良多,想到了冬美,于是把这段话老老实实地用手机打出来发给她。五秒钟后她回了过来:“你神经病啊!”
  
  她最喜欢说我“神经病”,多年算下来,她说了我起码不下五万句的神经病。但这三个字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贬义词,也不含有任何恶意。在冬美的字典里,她要是说谁神经病,那准是说明那个人有趣、好玩、够特别、不俗气。
  
  其实她自己就是一个神经病。初三那年我们成了好朋友以后,她带我做过多少神经病的事啊!比如我们用教室的钥匙试着去开教学楼天台的门,结果成功了。我们还在考试前跑到天台打羽毛球,不知道你试沒试过在空旷的楼房天台打羽毛球?四周沒有阻拦,羽毛球被高高抛起,随着风,像一只白鸟,又骄傲又忧伤。
  
  同桌丁由也始终以欺负我为乐事,像个恶魔时刻出沒。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以至于他对我怀着那么深的仇恨。我成绩稍微好一点,他便说我是抄的;我和男同学多说两句话,他就说我花痴;下课后他把我堵在学校后门非要我抽烟。我每每生出杀死他而后自杀的想法,却不知道用实际行动去反抗。我只好跟冬美倾诉,她开始以为我发神经,直到后来我哭了,她才发现原来我是真的痛苦,于是她说:“你等着,我去找他。”
  
  她拍着丁由也的肩膀轻轻说了一句话,从此,我最大的痛苦便被解决了。她说:“你是喜欢张蜚蜚吧?”
  
  她笑出她独有的笑,像个长辈似的,把丁由也气得直翻白眼。说来也神了,从此以后丁由也再也沒有欺负过我。
  
  “是想证明他并不喜欢你。”冬美故意一本正经地分析,想气我。我哈哈大笑着拿语文书拍她的头。
  
  四
  
  高考最末一科结束铃响的那天,我冲出考场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我爸我妈,而是冬美。她牵着我们一起养过的那只狗“猪牛牛”伫立在门口的大树下,等我走近了,她拿出藏在背后的冰棒,照旧一人一根。她说:“我替你拜过曾哥了,一定能考上。”“但是‘信曾哥,不挂科’不是大学才好用的吗?”“哎呀,你管那么多呢,神经病!吃你的冰棒!”
  
  那天,我们一起待到傍晚,她临别时说:“我跟你讲件事噢,我收到了一封丁由也写的……情书。”
  
  不知为何,听到这里我居然沒有马上替她高兴,反而有些淡淡的失落。我也喜欢丁由也吗?我喜欢那个捉弄我的坏男生?不可能啊,我是多么恨他啊!可是,如果我真的恨他,我就不会在听到这个消息时难过啊!我到底怎么了?这真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喂喂,你怎么啦?”冬美揽过我的肩膀,晃了晃我。然后她把那封信从包里掏出来,塞到我手里:“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神经病,我可沒看哦!但我如果沒猜错的话,他就是喜欢你!”
  
  我展开那封信,人生中能与你一起欣赏男生写来的情书的朋友,应该不会有很多。冬美大声念道:“我们现在已经跨出高中的门槛。咦?‘门槛’写成了‘门监’,这个笨蛋!”咳嗽了一声继续念:“也许我们可以在大学里通信,或者到彼此的学校旅游,希望我们友情长存,更希望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同时笑喷了,情书写得这么土,也只有丁由也能干得出来。
  
  我和冬美在街角分手,夕阳下,她的影子小小的,有一圈金黄色的边儿。为何我忽然觉得,我刚才的失落转移到了她的身上,她也喜欢丁由也吗?
  
  但最好的朋友是不会告诉你她和你同时喜欢一个男生这种秘密的,她只会默默地把他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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