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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状元命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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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是南宋的著名学者,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光宗朝的状元。但他在考中状元之前,却三次蒙冤入狱。历朝历代,有此遭遇的状元,估计就陈亮一人了。
  
  陈亮第一次入狱,是在宋孝宗淳熙五年。当时陈亮三十六岁,在家乡永康县闲居。因为仕途失意,人生落魄,胸有块垒,便经常借酒浇愁,醉卧美人膝。这一日,陈亮约了同乡的读书人甲(史料没有记录他的名字),带了几名歌妓跑到庵寺饮酒作乐。同饮的还有客人乙。甲是“邑之狂士”,放浪不羁,乘着酒意,称陪酒的歌妓为妃。
  
  乙故意掇弄他:“既已册封了嫔妃,那拜谁为宰相呢?”甲指着陈亮说:“拜同甫(陈亮,字同甫)为左丞相。”乙又问甲:“那你封我什么官儿?”甲哈哈大笑:“拜你为右丞相。吾用二相,大事可成矣。”乙一听,将甲扶上高座,然后拉着陈亮行跪拜礼,歌妓则模仿嫔妃的样子,捧觞劝酒,唱《降黄龙》祝贺。这当然是酒后的胡闹,但放在古代,这种胡闹若是被官府知道,那可是杀头的谋逆之罪。
  
  要命的是,乙是一个奸佞小人,第二天便跑到杭州(从永康到杭州,路途不远),向刑部尚书何澹告密。更要命的是,何澹跟陈亮还有私怨。原来,早年陈亮在太学读书,时任国子祭酒的何澹很不喜欢陈亮,以考试不合格为由,将陈亮逐出太学。陈亮自然是愤愤不平,逢人就说:“亮老矣,反为小子所辱。”何澹认为陈亮的话损害了他的声誉,怀恨在心。
  
  这个时候,乙跑来告密,让何澹一下子抓到了陈亮的把柄,何澹高兴坏了,立即命人将陈亮与狂士甲抓起来,关入刑部大牢。陈亮被笞打得体无全肤,不得不供认自己心图不轨,犯下大逆之罪。何澹将陈亮案的结案报告呈送宋孝宗,等着皇帝下旨处死陈亮。
  
  幸亏宋孝宗是一位很开明的君主,说:“秀才醉了胡说乱道,何罪之有?”陈亮这才躲过一劫,无罪释放。同时获释的还有狂士甲。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酒真的不能亂喝。
  
  话说陈亮与甲“俱掉臂出狱”,回乡住了几年,谁知淳熙十一年(1184),倒霉的陈亮又惹上一场官司:他的家僮杀了人,而被杀者恰好曾经侮辱过陈亮的父亲,家属便认定家僮杀人是受了陈亮的指使。于是,陈亮又被押入大牢。幸运的是,陈亮有一个好朋友,就是大诗人辛弃疾,与宰相王淮的女婿有交情,经他从中斡旋、尽力营救,陈亮“遂得不死”,又给放了出来。
  
  但陈亮命运中还有一次牢狱之灾。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陈亮四十八岁,一直居乡未仕。一次,家乡举办乡宴,邀请了陈亮等地方名士赴宴。席间,陈亮因口味嗜辣,跟主人要了一把胡椒粉。宴会上倒没有发生什么事,但半个月后,一名与陈亮同桌的卢姓士子暴亡,卢氏之子告官说:父亲是喝了陈亮的毒酒才毒性身亡的,因为父亲与陈亮同桌饮酒,而陈亮桌前放有药末,父亲生前还说食有异味。
  
  可怜的陈亮第三次入狱,关在大理寺大牢中——又是喝酒惹的祸。幸好案子查无实据,审案的司法官“百端搜寻,竟不得一毫之罪”。大理寺少卿郑汝谐说:“陈亮,天下奇材也。国家若无罪而杀士,上干天和,下伤国脉矣。”将陈亮放了。
  
  三次身陷牢狱,虽说都有惊无险,死里逃生,但我们相信,不明不白被抓入狱的人生经历,肯定给陈亮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导致出现反常人格。
  
  有事例为证。淳熙十四年冬(此时陈亮尚未第三次入狱),陈亮前往江西信州拜访老朋友辛弃疾。他俩性情相投,政见相合,见了面,少不得开怀畅饮,纵谈天下事,乘着酒意还说了很多不欲人知的心里话。辛弃疾又留陈亮在家里过夜,半夜里,陈亮酒醒,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白天辛弃疾说的话,认为他醒来“必思其误,将杀我以灭口”。想到这里,陈亮浑身冒冷汗,悄悄爬起来,偷了辛弃疾一匹马,趁着夜色逃走了。——这么敏感多疑的心理,大概就是无端入狱经历造成的心病。
  
  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春,有过三次坐牢经历的陈亮参加科举考试,高中状元,授建康府判官。可惜,尚未到任,陈亮的生命已走到尽头,卒于绍熙五年,享年五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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