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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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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各诸侯国瞧不起的秦国,通过变法实现了“逆袭”。
  
  秦的崛起始于变法,变法是被逼出来的。这一点,秦孝公在他的“求贤令”中说得很清楚:“诸侯卑秦,丑莫大焉。”谁能“出奇计强秦”,孝公愿意“与之分土”。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秦既是参战国,也是战胜国。然而一个半月后的践土之盟,与会的有霸主国晋,有同盟国齐、宋,有中立国,有战败国鲁、蔡、郑、卫、陈,却没有秦。
  
  当时秦君已被周天子正式册封为诸侯,诸侯却不愿与他们平起平坐,哪怕这时的秦君是穆公。后来被追认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当时恐怕是被看作暴发户的。老牌的、正宗的华人华族,自然不让他参加“中国”的盟会。
  
  面对歧视,秦人选择奋发图强。
  
  图强的第一步,是找出受人歧视的原因。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文化落后。比如,变法之前,秦人还是公公婆婆、儿子媳妇和兄弟妯娌住在一间屋里。这多半是游牧时代住帐篷的习俗,在“设男女之大防”的华族眼里就不文明。第二是政治混乱。从公元前425年起,秦国40年间不得安宁。一个国君(怀公)被迫自杀,一个太子(献公)不能继位,还有一个国君(出公)和母后一起被杀,沉尸深渊。结果,魏武侯趁机夺回被秦穆公抢走的一大块地盘。
  
  文化落后,是因为他们本是蛮族;政治混乱,则因为贵族专政擅权,国君大权旁落。因此,商鞅变法,核心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具体内容是:废领主制,行地主制;废封建制,行郡县制;废世袭制,行任命制。
  
  集权后的国君,手里有了根挥洒自如的指挥棒——“军功”。有军功,农民也能封侯;无军功,贵族也没面子。于是秦人个个“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只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不杀秦国人;只为高官厚禄杀人,不为蝇头小利杀人。军功按人头计算,杀敌一人晋爵一级。面对这样的“虎狼之国”,六国之败,理所当然。
  
  没有变法就没有秦的崛起,问题是郡县制非自秦始,楚、晋、齐,都比秦早。变法的也不只是秦。魏的李悝,楚的吴起,都比商鞅早。为什么秦最后胜出?
  
  也许,这里面有文化的原因。在上古,文化对国家和民族的影响很奇怪:太少不行,太多也麻烦;越,吃亏在文化太少;鲁、宋、楚,吃亏在太多。鲁是周公之后,宋是殷商故国,楚则是捡了便宜。春秋时,周的王子朝叛乱,兵败后,携带大量王室典籍、器物、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前来避难,原本“蛮夷之邦”的楚,一跃而成华夏文明的第三个重镇。
  
  儒家生于鲁,墨家生于宋,道家生于楚。秦则一片空白。
  
  填补秦国文化空白的,是法家。法家没有地域性,谁肯出大价钱,就为谁出谋划策,所以有李悝为魏相,申不害为韩相,吴起奔楚,商鞅奔秦。
  
  最适合法家的是秦。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比较异类。儒家、墨家、道家,都是理想主义者和复古主义者。儒家向往东周,墨家向往禹世,道家向往太古。法家却是实用主义者和功利主义者,主张面对现实,规划未来。因此,儒家讲王道,墨家讲帝道,道家讲天道,法家讲霸道。
  
  法家讲霸道,秦国要图强,一拍即合。何况秦原本民风剽悍质朴,直到战国,他们的艺术也不过是敲瓦罐儿吼唱。秦人没有被华夏文明雅化,也就没有被软化,正好训练为杀人之用。甚至秦人才匮乏也成了优势,可以招聘四方,广纳天下;而重用客卿的结果,是进一步加强君权。
  
  这样一种蛮不讲理的横行霸道,没人挡得住。
  
  历来就被华夏诸侯看不起的秦,最终咸鱼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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