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摘情感

微不足道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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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子夜时分,我们不再四处游荡。
  
  尽管心中仍有柔情,月光也依然明亮。
  
  正如宝剑磨损了剑鞘,灵魂也折磨着胸膛。
  
  心儿需要停下来休息,爱情也需要短暂松绑。
  
  尽管夜幕为爱情而降,白昼却来得匆忙,
  
  而在这皎洁的月光下,我们不再四处游荡。
  
  ——「英」拜伦《我们将不再游荡》
  
  自从大头告诉我他定下了年底结婚,我陆续梦见他好几次,每一个梦里我都认真地劝他:千万别结婚,你不是这块料。
  
  大头是个骚包,而且生了一副好皮相,而且对这点颇为得意。据他自己说,高中时候运动会入场式,每个班都是女生在前面举牌,除了他们班——因为女生也没有他长得好看。他说坐地铁的时候,经常有女孩子装作玩手机其实在偷拍他,他不上相真是可惜了。他说百分之八十的女人皮肤没有他好,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有次熬夜之后见他,我的脸让他忍无可忍,他给我一个他自创的面膜配方,我因为太懒没有照着做,下一次见他,他竟然满意地审视着我,一副居功至伟的样子:哥的秘方不错吧!你看你这张老脸,至少年轻了十岁!
  
  勾搭女孩的时候,他的毒舌、自恋、蠢兮兮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甚至可以装作对自己的美貌懵懂无知。面对不同的对象,大头有不同的面具:绅士、浪子、文艺青年、运动健将……我们这些知道他底细的人经常骂他太肉麻、太假。其实大家都有些嫉妒他,毕竟他的女朋友比一般人的朋友都多。
  
  后来大头进了机关工作,短短两年,像吹气一样胖起来,每次聚会仍然能带来不同的女伴。我们才知道情圣的风流是骨子里的,和皮相没有太大关系。岁月把他养胖了,可他骨头太硬,把岁月的刀口给崩了。
  
  突然有一天,他说他要结婚。
  
  我有点好奇——能收服情圣的女人,是什么来头?
  
  我问他,你们认识多久了?
  
  他说,半年。
  
  我说,半年就要结婚,这也太匆忙了吧。
  
  他说,没办法,她年纪也不小了,准备在三十岁之前要孩子,不然就是高龄产妇了,所以得赶紧结婚。
  
  我一时语塞。着急在三十岁之前要孩子,眼看就变成高龄产妇,这就是收服了情圣的女人。阅尽千帆之后,结婚的原因是在三十岁之前要孩子,这就是所谓情圣。这个烂尾的传奇让我失望,说到底,岁月还是把大头一刀杀了。
  
  其实作为欢场老手,大头不见得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作为一只冷血动物,我也不见得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我只是觉得,如果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生孩子,那就太不对劲了。失去了爱情这面旗帜,婚姻等于赤裸裸地向生活的庸俗之处屈服。我不是一个无狗血不欢的看客,让我失望的不是情圣的无情,而是我的朋友大头的屈服。总是这样,在平凡的某一天,生活又一次打败了我们之中的一个。
  
  日子总要过下去,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爱情、梦想之类的奢侈品如果得不到,最好的办法就是假装它微不足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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