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中国新传说

不在场证明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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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把她杀了。
  这个女人没有教养,还整天喋喋不休,我怎么会同这种女人交往?这些天来,我一直为此懊悔不已。当我提出分手时,她打滚撒泼,还威胁说要到我公司去,把什么都抖搂出来。
  我最怕把这种丑事闹到公司去,再说我与上司给我介绍的女友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所以实在是不得已,我只能杀了她。
  我把尸体包裹在毛毯里,用绳子捆扎好装上车,带到20公里外的叢林挖个坑埋了。
  事成后回到家,我却渐渐不安起来。尸体会不会被野狗刨出来?下一场大雨,冲去了泥土,尸体会不会裸露?无论哪种情形,一旦被发现,第一个怀疑对象就是我。不但有作案动机,还说不出不在场证明。动机且不去说,我得先有一个不在场证明。
  第二天,为了缓解内心越来越重的恐惧感,我下班后便去了新宿的小酒馆喝酒。喝着喝着,一个面带微笑的小伙子凑过来搭话。
  “昨晚九点左右,您是不是在R夜总会喝酒了?”小伙子盯着我的脸问。
  又来了?我不由得这样想。在东京好像有一个长相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之前,我有好几次被人认错。昨天在后乐园棒球场,也有个陌生人突然上来搭话说:“你热心为巨人队加油,真不错!”
  说起来,同那个被我杀死的女人相识,也是这个缘故。那天在茶坊喝茶时,那女人笑嘻嘻地上来搭讪,说:“我们上个月就认识了,在关岛,还记得吗?”于是我便半开玩笑地顺水推舟,这才有了一段孽缘。
  “昨晚9点?”这正是我用绳子勒住那个女人脖子的时间,因为恰好NHK播报整点新闻,我不会记错。
  小伙子点点头说:“是啊,想必我没认错人,您是去了R夜总会吧?”
  “没错。你是……”
  “我是R夜总会的酒保啊,您忘了?”
  “噢,对的。你是那家店的酒保。”
  “客人,您在追求我们家阿君,在12点关门前悄悄带她出去玩了,对不对?”
  “嗯,是的。”
  “然后去了阿君在四谷的公寓?”
  “是的,是她请我去的。”我心中窃喜。昨晚12点,我正双手颤抖着在挖坑埋尸呢。这下好了,我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了!
  “来,一起喝一杯吧!”我举起酒杯说。哪知,刚才还和颜悦色的小伙子霍地站起身,朝门口使了个眼色,喊道:“警察先生,果然是他!”
  就在我一脸茫然之际,两名警察冲过来抓住了我的胳膊。
  “你有杀死R夜总会女招待,并从她家里劫走30万日元的嫌疑,现在我们以抢劫、杀人的嫌疑拘捕你。要不,你能拿出不在场证明吗?”  

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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