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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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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妈”

老李是我的丈母娘,筱梅理直气壮地这样喊她,我只敢偷偷喊。
  
  岳父去世后,老李独自住着一套两居室,并不宽敞,可这样的房放在成都一环以内,靠我和筱梅两个胡吃海喝的德性,估计一辈子也买不来。
  
  结婚前,我死皮赖脸地问筱梅:“我交不起房子首付,你还嫁给我吗?”
  
  筱梅的回答让我感动,她说:“现在你一文不名,不代表你穷一辈子,咱们结婚吧。”
  
  老李强烈反对我们结婚,第一次登门拜访,她当着我的面骂筱梅:“你是傻了还是痴了?嫁个一没房二没钱的傻小子,还是外地户口。你们结婚可以,等我死了再说!要不,现在就断绝母女关系!”
  
  那天,我记不清是怎么从那扇防盗门里走出去的,总之,心情极差。回出租屋的路上,我甚至想过要和筱梅分手。
  
  丈母娘如此凶恶,我猜筱梅平时的温柔可人或许是装的呢。
  
  可是筱梅认了死理,非我不嫁,说老李那里她去摆平。
  
  第二天,老李急三火四打电话给我,电话里她沙哑着嗓子喊:“周大林你快来,筱梅服毒了!”
  
  我火速赶到老李家里,老李正哭得呼天抢地,见了我,像见了救星一样,命令我火速将筱梅送往医院。
  
  我背着筱梅下楼梯,心里暗暗乐了,因为筱梅在我耳边呼呼吹着热气,说:“我骗老李的,我就不信这婚结不了。”
  
  我冲老李喊:“阿姨,您别去了,筱梅有我呢。”老李一到夏天就犯头晕,加上她腿脚酸软,听我说这话,就上楼去了。
  
  筱梅的“自杀事件”最终促成了我们的婚姻。
  
  结婚那天,老李冷冷地给我约法三章:
  
  不许惹筱梅生气,筱梅就算说西是东,那么西就是东。
  
  不许和别的女人有密切来往,同学也不行。
  
  要主动干家务,煤气水电费都要平摊。
  
  白纸黑字,互按指印。
  
  我晕了,我这不明知婚姻是火海,还义无反顾要跳进去吗?
  
  更晕的是,我成了“蹭客”,带着老婆蹭丈母娘的房子住。这件事情本身就让我浑身不自在,现在又来个约法三章,还让不让人活啊!可是,筱梅打了算盘,说:“一月省下2000元房租,有那些钱,我们买啥不行?”
  
  我想了想,也是,有房不蹭是傻瓜。
  
  虽然厚着脸住下去了,但从此我对老李“怀恨在心”。碍着筱梅的面子,我表面上对老李还是很亲热的,妈长妈短地喊。但我心里知道,丈母娘就是丈母娘,一丈以内才是妈,一丈以外,亲妈才是妈。
  
  同住一个房檐下,我朝九晚五上班,白天几乎不在家,周末给老李买点她喜欢吃的糕点水果什么的,如此倒也相安无事。
  
  半年后,筱梅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我愁云满腹。我认为我们还没有能力生孩子,自己都还是大孩子呢。
  
  况且,养孩子靠的是什么?实力!金钱的实力,背后支援的实力,还有耐心等等。
  
  可是我有什么?没有给孩子存够奶粉钱;我父母家在绵阳农村,年迈体弱,根本不可能帮我带孩子;我没有耐心和一个动不动就号哭的小家伙斗智斗勇。
  
  所以,我劝筱梅先不要这个孩子,等我们买了房再要也不迟。筱梅愣愣地看了我良久,一个耳光“啪”地甩过来:“周大林,你是不是男人?当初没房不敢结婚,现在没房不敢让我生孩子!”
  
  我捂着热辣辣的脸,看着以前善解人意、如今河东狮吼的妻子。
  
  老李买菜回来时,我和筱梅正大眼瞪小眼。筱梅摆出豁出去的架势对老李说:“妈,我怀孕了,以后你可一定要帮我带宝宝啊。”
  
  老李手里的菜掉到了地上,一尾活蹦乱跳的鲤鱼在塑料袋里扑腾。她结结巴巴地质问我们:“我让你们住我的房子还不够,难道还要帮你们带孩子?奶奶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有外婆带外孙的说法,不带!”
  
  说归说,十月怀胎后,当一个粉嫩粉嫩的女孩儿呱呱坠地时,老李还是笑了。
  
  豆豆三个月,筱梅要回公司上班,跟老李商量以后就由她带豆豆。
  
  老李答应得倒挺爽快,不过最后附加了一句:“工资怎么算?你们蹭我房住就算了,我可不能给周家白效劳!”
  
  一刻钟后,老李拿出一份带孙协议:
  
  工资每月1500元,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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