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文摘文苑

科举考场上的枪手

本文已影响 1.74W人 

相比起现在的高考,科举考试才是真正的鲤鱼跳龙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多少寒门子弟通过此途走向社会上层,享受富贵荣华。正因为科举考试有这样的功名诱惑,不少人企图通过科场作弊来改写命运。
  
  各种作弊和防作弊手段
  
  古时作弊手段无非三种:一是贿买主考官。此种弊情唐代尤甚,当时,权势家族无不行贿托请,甚至利用自己的权力,向主考官施加压力,关照自己的亲故、子弟。二是夹带经文,通过随身物品,如衣服鞋袜、文房四宝等,将经文夹带进考场,甚至直接将经文写在衣物、身体上,这个大家最熟悉,无须多说。三是请枪手代考,古称“枪冒”或“倩代”,这在科场中并不少见。
  
  科场上的枪手作弊之法也有三,一是传递,先将题目递于场外,由枪手作答,再传于场内。二是直接让枪手上场,这是最为惯用之法。三是龙门调卷,考生和枪手都入场,答完后互相调换,或者枪手代写草稿,考生抄写,前提是打通关节,取得两人号房相连的“联号”。
  
  如何防范枪替呢?通用的、并非专门针对枪替的考场防备之法是:“锁院以防漏题,搜检以防夹带,监考以防偷看,糊名誊录以防关节,内外帘隔以防串通,场后复试以防冒名,考官回避以防徇私。”这有一定作用,但对枪替恐怕还得有专门之法。那就是类似于现在的比对准考证,那时候虽没有考生照片,但也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信息和履历资料,进考场前逐一盘问。但有经验的枪手对此早有准备,也很难被发现破绽。
  
  据齐如山在《中国的科名》中介绍,科场中防止替考作弊的程序,远比想像中复杂。比如“实名担保制”,考前学政(省里主管教育的长官)点名,考生要大声应答,并走到学政前,大声说“某人保”。保人通常是考生花钱请来的廪生(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也要接着应答“某人保”。以此通过结具连保的办法来杜绝作弊。
  
  各种身怀绝技的枪手
  
  明清两代科考管理更严,但请枪手现象仍频频见诸史料。如《明史·选举志》载:“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
  
  清代钟毓龙在《科场回忆录》中,详细地记录了雇主与枪手的交易情形:“作枪替之人,不过欲得钱耳。癸卯科。余所闻枪手之价格,为前三后三。未入场之前,先付银三百元,是谓之前。场后榜出,不中则已,中则更付三千元,是为后三。然中试之后,雇主爽约不付,则如何?事犯重罪,不能涉讼也,则有一法,令雇主先出立借据,上书‘某某科举人某某,因场后需用,向某某借到银三千元’云云。如此,则假使不中,则某某并非举人,枪手不能执此以索诈;假使中式,则有借据为凭,雇主无从图赖。”
  
  相对来说,童生试和乡试远不及会试严格,因此请枪手代考尤为活跃。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福建汀州府童生试,童生曾宗正请上杭县生员张耕书做枪手,结果还没入场就被发现。后来一查才知道,张耕书是个穷光蛋,给不少人做过枪手——做枪手居然还穷成这样,估计是个水货,因为无法让人中举,报酬不多。官府考虑到他“实无银钱贿嘱教官隐匿情弊”,枷号三个月,发配充军了事。
  
  也有未被发现的,明代《泾林续记》中就记载了这么一个案例,说是孙某某家里富裕多金,想贿赂主考官直接买个举人,考官就给他出了一个请枪手代考的主意。结果枪手代他考中,升官发财的孙某某对枪手感激不尽,在做官的十余年里,给枪手赠送了无数好处,这也算是知恩图报了。最值得一提的是,连考官都给考生出枪替的主意,可见当时枪手代考何其疯狂。
  
  还有做枪手代考两次都没有被发现的,如同盟会元老,民国政坛重要人物胡汉民。他本身是举人,文笔好,有两个富二代找上门来,让胡汉民给他们当枪手。胡汉民正想弄一笔钱去日本留学,于是满口答应。两次进乡试考场,两次帮人家中举,一共获得了6000块大洋的报酬。胡汉民拿着这些钱东渡日本,实现夙愿。关于这段故事,同是同盟会元老的冯自由在《革命逸史》有记载:“(胡)某岁借卖文得售,获资万金,家道渐以丰裕。”
  
  而史上最牛的枪手当属与李商隐齐名的唐朝诗人温庭筠,他曾八次代人科考,堪称一绝。温才子还有一绝,人家当枪手不过欲得钱耳,他当枪手完全免费。在唐宣宗大中九年(855年)的那场考试,主考官礼部侍郎沈询听说过温才子的大名,特意将他排坐在前面,并与其他生隔出一段距离,便于监视。然而温庭筠何等作弊功夫,愣是在考官眼皮底下,帮八个人完成了试卷。
  
  科举考试虽然舞弊多多,但涉案舞弊者一经发现,后果相当严重,轻则发配处死,重则株连九族。譬如清朝从顺治到咸丰数代皇帝,严惩科场舞弊案,共处死37人,其中包括一品大员。以史观今,我们对高考舞弊的处罚不免轻了些,作弊成本太低。

科举考场上的枪手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