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文摘人物

痛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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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兆言
  
  我想从自己生活经历中很重要的一件事说起,这件事发生在1970年,那时候我十三岁,刚上初中。
  
  那是一个不用去上学的日子,好像是星期天,老師突发奇想,把我们一个个都喊到学校去。去了也没什么事,都在操场上玩。在和同学们嬉闹的时候,我不幸被一块石头击中了眼睛。这完全是一个偶然事件,祸从天降,谁也没想过它的后果有多严重。并不是很疼,我捂着眼睛跌倒在地上。印象中有一位工宣队师傅走了过来,他草草地看了看情况,说不得了,得赶快送医院,于是我被匆匆送往医院。
  
  进了医院,门诊医生说要做手术,我就进了手术室。手术时间并不长。当时乱哄哄的,医院里正搞什么“医护工三结合”,医学权威都打扫厕所去了,什么人都敢拿手术刀。我也弄不明白究竟是谁在给我做手术,反正几个人一边做,一边讨论应该怎么做,一边还嘻嘻哈哈,然后手术就结束了。为了不相互影响,我的双眼都被蒙了起来。
  
  几天以后,医生为我打开蒙在眼睛上的纱布,我听见一位女医生叹着气说:“不行,这里还得再补上两针。”
  
  这是一位被打倒的专家,她的语气中充满了遗憾。然后我就又去了手术室。现在看来这一定是个很严重的医疗事故,但那个时候医院乱得不成样子,根本就没有“医疗事故”这个词。谁都没有顶真,我母亲在旁边甚至都没有问一句为什么。医生的话总是有道理的,他们怎么说,只能怎么做。
  
  当时,我父母都还在干校劳动。我眼睛受伤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干校,但是在传播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误会,变成我把别人的眼睛打伤了。一个“造反派”立刻训斥了我父亲,问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阶级报复。父亲于是坐火车赶到南京,愁眉苦脸地赶到医院。一路上,他都在痛苦思索,想怎么办,该怎么面对别人的家长,怎么跟人赔礼道歉。等知道是我的眼睛被别人打伤后,父亲深深地松了一口气,他觉得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父亲好像当天就走了,因为干校在郊区,他急着要回去向我母亲汇报。第二天,我母亲来了,来了也无话可说,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还能怎么样。她陪了我几天,因为我的双眼都被蒙着,无法自己照顾自己。然后就是打开没有受伤的眼睛上的纱布,这时候,我因为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便能够自理了,母亲也就立刻离开了,又回到干校。接下来,我独自在医院里住着,到拆线的时候,医生为我测试受伤眼睛的视力,已经很模糊了,只能看见手影在动。当时我并不明白,我的一只眼睛已瞎了。毕竟还是个孩子,那只好眼睛还能看到东西,我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现在回忆这件事情,我并没什么抱怨,虽然它对我的人生之路影响非常大,但在当时真的是很自然,很简单。我们非常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没有索赔一分钱,甚至都没有指责过肇事者。老师说,那位同学也不是有意的。这当然不是有意的,像这么巧的碰撞,想有意都不行。
  
  对我来说,那次眼睛意外受伤,只是多米诺骨牌倒下的第一块牌,这以后的一切,接二连三,都好像是注定的。虽然我从小就不想当作家,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偶然成全了必然,七绕八弯,我最终成了作家。
  
  最终走上文学这条路,我至今觉得非常滑稽。我的父亲被打成“右派”以后,对文学充满了恐惧,所以我小时候他就教育我不要写作,不要当什么作家。父亲觉得我长大以后干什么都可以,能为人民服务就行,但是只有一条路绝对不能走,就是写小说——不要去耍弄笔杆子。
  
  受家庭影响,我小时候有很多理想,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当作家。我上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玩半导体无线电,在上高中和当工人的时候,特别喜欢照相。与同时代的同龄人相比,我显然是那种数理化都说得过去的乖孩子——学习成绩好,听父母的话,不调皮捣蛋,从来不和别人打架,从来不欺负人,从来都是被别人欺负。高中毕业以后我进工厂当了工人,自学了高等数学。后来恢复高考,我最想报考的是医学院。
  
  当时遇到的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我受过伤的眼睛过不了体检关。这可是一个硬杠杠,体检不合格,一切都是白搭。最后我只好选择文科,文科才不管你是不是已经瞎了一只眼,文科意味着什么人都能学。印象中,一向很讲究的政审那时已经不重要,家庭出身也不重要,是不是“右派”子弟根本没关系,毕竟“四人帮”被粉碎了,就要改革开放了。不过选择文科真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傻乎乎地想上大学。当我收到南京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时,父亲没有给我一句祝贺,只是感叹了一声:“没办法,又要弄文了。”叶兆言(前中)和祖父(前右)、父亲(后右)、母亲(前左)及堂兄
  
  父亲把写作看成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他的这种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我。考上大学我很高兴,但是学文完全不是初衷,为此我常常感觉找不到北,根本就不知道努力的目标在哪里。学文的人必须得有才气,我一直觉得自己最缺乏的就是才气。我丝毫没想到眼睛不好会把我逼到这条路上来,如果不是因为眼睛,我想自己更可能成为一个科学家——我的性格很内向,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把我扔在实验室里倒是非常合适。我并不在乎干那些单调、枯燥的工作,而且我的动手能力很强,和周围的人相比,我在这方面明显地要高出一筹。
  
  考上大学后,我一直把写作当成玩,无论是写小说还是发表小说,我都没有决定要当作家,都没有想到会把写作当作自己的职业。我用到“玩”这个字,一点都不夸张。我只是觉得一个人业余写点东西挺有意思,写作是一种能力,人应该具备这种能力,学文的人更是马虎不得。直到研究生毕业,到出版社做了编辑,写的东西开始多了,我才慢慢地走上了文学“不归路”。和文学,我是地地道道的“先结婚,再恋爱”。因为写作,我爱上写作;因为写作,我已经不可能再干别的什么事。我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想象,还有什么能比文学更美好,更能让人入迷——离开了文学,我还能干什么呢?
  
  我们常常会说文学是一种痛,为什么?为什么歌舞升平常常就不是文学?文学与珍珠的形成十分相似——珍珠是河蚌的一种痛造成的,是因为有了伤口,有了不适;文学同样是痛苦的结晶,没有痛在里面,就不可能形成美的文学。世界上好的艺术品——文学、音乐、绘画,都一定要有点痛在里面,要让你难受,要让你痛不欲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产生一些真正的好东西。好货不便宜,如果轻易能够得到,如果说来就来,手到擒来,稀里糊涂地产生了,那就不一定是珍珠。
  
  我的眼睛所受到的傷害,成全了我与文学的缘分。就个人生活而言,这实在是一件很痛的事。一个人的伤痛往往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文学真的不能没有痛,无关痛痒是不行的。
  
  文学痛在人心,没有痛,就很可能没有美。不妨以张爱玲小说中的一个痛点为例。张爱玲的名篇《金锁记》里,七巧嫁给了残疾人,早年守寡,后来获得了一大笔钱,但是这笔钱使这个女人变成一个恶魔。为了控制自己内向而美丽的女儿,七巧让女儿养成很多坏习惯,包括抽大烟。后来女儿终于遇到心仪的对象,开始谈婚论嫁,对未来有了美好向往,悄悄把大烟给戒了。一天,那个她爱的男人来向她求婚,可是七巧用一句话,就很轻易地把女儿一生的幸福给毁了。七巧说了什么?她告诉那个男人,女儿抽完了大烟就下来。
  
  为什么一个母亲,会处心积虑地毁掉女儿的幸福?明明女儿已经在戒鸦片了,谁都知道戒鸦片是件很痛苦的事,她作为母亲,不帮女儿掩饰,却还要故意夸大其词。这就是张爱玲的过人之处,她看到了人性中那种无奈的痛,就忍不住要把它写出来。关于张爱玲的小说有很多评价,我一直认为这个细节非常有力度,非常华美。写的人心痛,看的人心也痛。痛是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不仅仅是美,也不仅仅是丑,它很揪心,像不散的阴魂,像黎明前的雾气,它伴随着我们,让我们忍不住要叹息,忍不住要叫喊。
  
  文学往往就是一些这样那样的痛,而痛中间始终都有善。事实上,只有善才能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人生,才能确切地感受到文学中的痛。善根是文学存在的基础,好的文学作品里面不仅要有痛,要有痛的底子,还必须充满善,一定要有些让人刻骨铭心的东西。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想到他的自杀。茨威格或许不能算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但是他的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看不见的收藏》都是非常好的作品。他出生在一个非常有钱的犹太人家庭,根本不需要用文学来养活自己。他有点像当年的京剧票友,之所以玩文学,是觉得文学很美,很有意思,于是就从事了这项伟大的事业。苏童、余华与叶兆言(右)
  
  我今天要谈的不是茨威格的小说,而是他的最终结局。他是犹太人,希特勒大肆屠杀犹太人的时候,他已逃到了巴西。能幸免于大屠杀,对任何一个在欧洲的犹太人来说,都是十分幸运的,都是奇迹,但是茨威格最后还是自杀了。他不愿意苟活,他打开煤气阀门,和他的遇难同胞一样,死于煤气中毒,只是地点不同。
  
  为什么他会自杀呢?因为他对当时的人类太绝望,他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他曾经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美,充满了诗意,然而一个本应该很美的和谐世界,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不堪、如此丑、如此恶?茨威格的小说里到处都是美,而这个世界实在太丑陋了,这让他感到太痛,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我不想评价自杀这件事,我只想说,一个作家,一个优秀的作家,必须有相当多与众不同的东西,必须有相当多与众不同的看法,只有这样,才能够货真价实地感受人间的至痛和至善。
  
  还是让话题回到我受伤的那只眼睛上。多年来,我一直觉得它只是我个人的不幸,是命中注定的,是生命中必须承受的痛。
  
  记忆中,我当时最大的恐惧,不是自己破相了,不是已经瞎了一只眼,而是医生要直接往我眼球上注射药水,这是治疗的需要,不可避免。这真是太恐怖了。当医生把装满药水的注射器举起来的时候,我便有种世界末日到来的感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医院,身边没有一个熟人,事前事后都没有人安慰我。我胆战心惊地走向治疗室,注射将在这里进行。对一个孤独的十三岁孩子来说,这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
  
  每次注射我都想吐,很疼,头痛欲裂。每次我都要独自在治疗室呆坐半天,医生觉得我很勇敢,护士觉得我很可怜,他们时不时地会表扬我几句。多少年来,我一直不愿意回忆这件事,一直试图忘却。然而我第一次意识到它的严重性,却是在二十多年以后。当时是在上海,我跟余华和苏童三个人在一个宾馆里聊天,无意中谈起当年。当我说到父亲听说是自己儿子被别人打伤,而不是儿子打伤别人,心里竟然仿佛一块石头落地时,余华就在原地跳了起来,说这太恐怖了,这叫什么事呀,怎么会是这样。
  
  事实上,我太了解父亲的为人,即使不是在“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年头,即使不是被打成“右派”,他也仍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伤害别人。
  
  自己的孩子伤害了别人,这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如果一定要他做出选择,我相信他会选择让自己的孩子受伤。怕伤害别人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一种善,一种很大的善。善在文学中同样有着非常特殊的地位,文学光有痛不行,还必须有善,要有大善。文学并不是用来复仇的,不只是还债,锱铢必较,睚眦必报。文学可以控诉,但绝不能仅仅是控诉。
  
  我一直认为《在酒楼上》是鲁迅最好的小说,它的情节很简单:小说主人公吕纬甫回老家完成母亲叮嘱的两件事,一是为自己早逝的小兄弟迁坟,因为老母亲总是对死去的爱子念念不忘;二是给一个小女孩送她想要的剪绒花,这个小女孩曾为了得到这剪绒花挨过打,因此老母亲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结尾也很简单,前一件事很顺利地完成了,后一件事却无法完成,因为那个小女孩听信他人的谎话,以为自己会嫁给一个连偷鸡贼都不如的男人,郁郁寡欢,结果生痨病死了。
  
  一个老母亲对死去的小儿子牵肠挂肚,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被谎言蒙蔽,并因此丢了性命,这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小事,细细品味时,不禁让人扼腕叹息。好的小说就是这样,不要太多,有那么点意思就行了。文学常常不说什么大道理,有时候就是表现一些非常细腻的小情节——很小,却很痛,很善,因此会显得非常美。
  
  文学往往从很小的地方开始思考。我祖父曾反复告诉我,一定要用心去发现。文学往往不是去考虑这个东西有没有意义,考虑它有没有用,而是去发现一些看似十分平常的东西。你必须静下心来,要有一双能够发现的眼睛,要有一双会观察的眼睛。要有心,能敏锐地感觉到痛,能敏锐地感觉到善。文学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它也许很平常,也许很简单,但是一定要痛,一定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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